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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委员会职能
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(下称公积金管委会)是苏州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。公积金管委会委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、财政、人民银行、审计、房管、工商联、工会、院校等有关部门(组织)负责人、专家以及企业基层工会负责人组成。公积金管委会实行定期会议制度,按照科学、民主原则行使职能。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规定,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:
一、依据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制定和调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,并监督实施;
二、拟订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;
三、确定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;
四、审批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;
五、审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;
六、审批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。
管理委员会职能
管理中心职能
管理分中心职能
内设科室及其职能
综合科
业务一科
业务二科
财务科
版权所有 @ 2007 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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